关于举办东西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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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根据《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安监人字[2002]123号)的要求,定于2007年7月5日上午7:30时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吴二中学校旁)举办东西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监察; 4、重大危险源的辩识、事故应急救援; 5、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及预防;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须派2人参加,即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各一名。 三、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培训费400元(含授课费、资料费、餐费、租场费)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7月5日上午7:30时报名。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7月5日至7月7日 六、考核发证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七、培训要求 为办理安全资格证,参加培训人员每人自备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请您接到本通知后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培训,不缺席、不迟到,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 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考核,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发安全资格证。 联系人: 徐承红 李小芳 电 话: 15927274227 13871575899 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章)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章)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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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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