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湖北省安全生产条
例》,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
全生产检查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市安监局在我区举办一期街道(办
事处、园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社区(居委会)、大队(村委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 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07年9月20日-21日(20日上午9:00前在培训地点报道)。
地 点:东西湖区委党校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部门负责通知并组织培训对象参训,同时将确定的参
训人员情况及人数于9月17日前报区安监局办公室;
2、请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部门负责将参训人员的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和填写
好的安全生产检查员信息表于9月20日培训时交区安监局工作
人员。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由市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检查员证》。
3、培训费用380元/人(含资料费、授课费、午餐费、租场费),费用由培训单位-市劳动
保护教育中心收取。
联 系 人:李小芳
联系电话:83891829 13871575899
东西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