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东西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的通知 |
|
|
|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 |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根据《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安监人字[2002]123号)的要求,我中心定于2008年7月24日至8月9日在东西湖区职业技术学校举办三期东西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监察; 4、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事故应急救援; 5、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及预防; 6、企业安全隐患识别的基本技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三、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培训费400元(含授课费、资料费、餐费、租场费等)。 四、培训时间及安排 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 培训地点 第一期 7月24日至7月26日 7月24日上午7:30时 东西湖区职业学校 第二期 7月31日至8月2日 7月30日上午7:30时 第三期 8月7日至8月9日 8月7日上午7:30时 五、培训课时安排(见附件一) 六、考核发证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由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七、培训要求 1、开展这次培训活动,是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降安全事故的需要;是安全法规的要求;是企业创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达标和质量标准化等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好工作,组织好参培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结束后,将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通报。 2、为办理安全资格证,参加培训人员每人自备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请您接到本通知后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培训,不缺席、不迟到,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考试和考核,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发安全资格证。 六、报名方法: 请填好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辖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承红 15927274227 李小芳 13871575899 附件一:课程安排表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章)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
2008-07-16 |
| 附件1: 附件一.doc |
| 附件2: 附件二.doc |
【页面纠错】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