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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东安[2007]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喜庆、祥和的国庆佳节。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技术改造,严格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组织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打击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责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近期,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二、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要组织开展在建及已投入使用的桥梁和建设施工项目安全大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并加强通行、使用管理,防范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工业企业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严把新、改、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要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抓紧进行排查整治。同时,要全面做好电力、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和违法制售、使用火工品等行为。

        三、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特别要盯住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不走过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

        1、要继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

        2、深入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对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客和超速、超载、超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和危险路段的整治,要加强对汛期行车、行船的安全管理和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交通安全。

        3、要加强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交管、教育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园区)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排查整改校车隐患,严防各类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对拖拉机和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以及农村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

        4、要全面做好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工作,近期要集中开展一次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大检查,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

       四、开展国庆节期间大检查活动

        1、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由领导带队开展一次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事业单位近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2、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意见,国庆节前(9月28日——30日)由区级领导带队,对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和有关部门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一是听取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阅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的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三是抽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重点部位和隐患点;四是检查节日值班落实情况。

        3、工作要求

       (1)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进行部署和落实。节前的安全大检查情况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分别于9月30日前和10月9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传真电话:83891829)。

       (2)区督查组组长要将各组督查情况汇总并于9月30日前报区安办。

     

       附:区级领导安全生产督查安排表

     

     

     

     

    东西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九日

     

                    督查人员及受查单位安排表

    组别

    带队领导

    参加督查人员

    受查单位

    组 长

    成 员

    1

    晏蒲柳

    余友明

    杨三明

    王书宇

    刘振昌

    将军路街办事处

    柏泉办事处

    2

    汪祥旺

    李光明

    姚树明

    欧阳繁

    张学松

    长青街办事处

    金银湖街办事处(金银湖生态园、金银湖生态商务城、东流港牧业园、海口工业园)

    3

    李华捌

    张贵达

    李和坤

    魏幼芳

    李国东

    叶万斌

    新沟镇街办事处

    东山办事处

    4

    张明权

    许贤琪

    管锦东

    王  强

     

    李小芳

    曾  巍

     

     

    吴家山街办事处

    走马岭街办事处

    (食品工业园)

     

    5

    徐保忻

    樊  毅

    韩民春

    潘翠荣

    李荣华

    丁长乐

    曹树林

    慈惠街办事处

    辛安渡办事处

    6

    黄  华

    朱吉信

    龙世友

    林修年

    钱拥军

    吴  骞

    径河街办事处

    高桥产业园

    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海峡科技产业园

    7

    江贤英

    金志宏

    钟作平

    熊少明

    杨  菲

    张  锐

    付  平

    刘  康

    朱天生

    赵丽莉

    周坤龙

    建设局、教育局

    卫生局、交通局

      水务局、城投公司

     



    20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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