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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西湖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东安[2008]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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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办事处、园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东西湖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东西湖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8年是中国奥运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为载体,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确保责任制度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事故控制目标: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其中:工建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公安交管部门下达我区的控制目标以内;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公安消防部门下达我区的控制目标以内;水上船舶安全面达到98%以上,确保控管水域内不发生死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和一次急性中毒30人以上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有新思路

    (一)切实抓好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各街(办事处、园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做好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工作目标的宣传,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办专栏、专刊、征文等方式广为宣传,使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文章,报道学习动态,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二)切实抓好“五个体系”的学习宣传。一是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二是以《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三是以“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提出的12项治本之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体系;四是以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互动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五是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体系。组织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学习,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切实抓好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的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围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排除隐患、防范事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消防、“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文明示范岗等宣传活动。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和部门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咨询、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等活动,确保整个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都有新的提升,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为重点,搞好街(办事处、园区)领导的安全培训;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搞好区、街(办事处、    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执法检查资格培训;以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28条保障措施为重点,搞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增强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以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为重点,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工作;以“三不伤害”和维权教育为重点,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五)切实抓好全民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逐步由表面走向深入,由平面走向立体,由单一走向全面,由警示宣传向知识宣传转变,由单向的说教式、灌输式向双向的互动式、参与式转变。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的活动,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知识普及到广大从业人员中、广大中小学生中、广大居民群众中,真正提高其识灾、辨灾和防灾能力。

    二、以“安全发展”为指导思想,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有新办法

    (一)把“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与行业结构调整、安全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在落实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十一五”规划时,同时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

    (二)把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的重点。一是强化街(办事处、园区)领导责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行政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深入基层调研一次安全工作,重要时期带队检查督促一次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每个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碰头会,其他副职领导必须做到:安全工作与分管范围的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督促、同时考核奖惩。二是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杜绝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行为。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法人代表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违法必究。四是落实市安办“说清楚”制度。从今年开始,辖区内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工亡事故、公共聚集场所和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水上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含3人)人以上交通事故的,所属街(办事处、园区)主要领导、区相关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向区安委会“说清楚”;辖区内凡发生死亡2人(含2人)以上工亡事故、公共聚集场所和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水上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所属街(办事处、园区)主要领导、区相关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向区政府“说清楚”。

    (三)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落实作为完善管理机制的抓手。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领导、保障、检查和考评机制,做到层层分解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二是定期检查目标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公布目标完成情况。三是严格按照安全目标责任状考核,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打分,对没有完成安全目标和发生了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坚决扣分和“一票否决”。

    三、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载体,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上有新对策

    (一)把七种地区、三大高危行业、六类企业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工业集中发展的地区,危化生产、储存企业扎堆的地区,“三小企业”隐藏生产的地区,拆迁、施工工程较多的地区, “三合一”、“多合一”比较集中的地区,危险路段较多的地区,大物流、大市场群等七种地区;危化、建筑、运输等三大高危行业;去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正在改制和将要搬迁的企业,租赁单位较多的企业,室外作业的企业等六类企业。要督促其查具体、查到位。

    (二)建立完善区、街(办事处、园区)两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理顺综合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关系,明确隐患监管责任单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采取“企业自己查、专家帮助查、同行相互查、部门督促查”的方法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做到重大隐患“一患一卡”,以利于监督整改;实行区、街(办事处、园区)两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重点跟踪,重点整治,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建立隐患排查通报机制,定期公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三)建立完善区、街(办事处、园区)两级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开展第三次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全区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做到“一源一卡”,建立区、街(办事处、园区)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申报、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建立区、街(办事处、园区)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以易发事故行业领域为重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上有新成效

    (一)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登记工作。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它危化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年内基本完成危化品登记工作。二是抓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氯碱、合成氨、硫酸、涂料行业;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建设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带病运行的责令停产整顿。三是引导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化企业的搬迁。

    (二)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落实“五整治,三加强”工作措施,治理超限、超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排查,尤其要加强对“107”国道进出路口、荷沙线路段、张柏公路等重点路段,大中型客车、危化车辆等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区活动,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抓好以“四客一危”船舶、“六区一渡”水域、“两期四假”时段为重点的水上安全专项整治;搞好全区桥梁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通行安全;加强农用车辆和校车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大力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八项标准宣贯”,积极推进大队(村)、社区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二是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分地域、分阶段重点抓好“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狠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逐步减少全区火灾隐患存量、控制增量。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通报、媒体公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是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重点街(办事处、园区)专职消防队建设;大力发展保安、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四)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明确拆迁、私人建房、农村建房等方面安全管理的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深入开展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物料提升机、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等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通过抓试点示范项目,力争全区建筑施工现场基本达标,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率不低于90%。全面落实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制,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除建设、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外,属地管理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监管责任制,通过上下努力,层层严格监管,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每个建设工程安全。

    (五)进一步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大气瓶生产、充装、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六)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要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死灰复燃”,要督促批发企业按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完善经营户的审批程序,加强销售市场的管理,严禁居民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继续抓好民爆物品、旅游、学校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五、以事前事中事后三环节为关键,在安全生产监管上有新举措

    (一)在事前监管上坚持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把好高危行业企业的准入关。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在非规划的化工区内新设立危化企业、严禁在区内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禁没有建筑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区内承包工程。二是严格把好安全生产许可关。负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能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握安全生产许可以及有关资质资格认定的要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要做好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对安全管理水平下降、发生过安全事故、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换证。三是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关。重大项目、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率达到100%;凡新上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不在规划区域内的,一律不予审查审批。

    (二)在日常监管上加大三个“力度”。一是加大重点监控企业的检查力度。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发动群众举报,制止违法违规现象;完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方法,做到“企业日查、街(办事处、园区)周查、部门月查、区里季查”、聘请行业专家重点查,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收到实效,确保一些技术难度较大的隐患能及时发现、有效整改。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贯彻实施,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通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行政执法统计、规范性文件备案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掌握全区行政执法情况,指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安监、卫生、劳动保障、建管、工会等部门的联络、协商机制。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组的中介作用。各街(办事处、园区)安办和行业管理部门都要建立职业卫生的档案,特别是加强对粉尘、毒物等的监测监控,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权益得到维护;在去年职业危害普查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在事后监管上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一般违法行为的查处。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要经常深入到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查出的一般违法行为真正做到首查不罚,逾期不改坚决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按《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罚款上限处罚,发挥震慑作用,促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对发生死亡事故单位的处罚。区安监局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立事故查处程序和制度,保证事故查处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凡发生死亡事故的,既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使其死不起人,又要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使其不敢死人。三是加强事故查处的联合行动。组织安监、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联合执法,做到信息同享、调查同行、资料同用、处理同商,事故调查处理要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加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不作为和滥作为的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查处;对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六、以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切入点,在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上有新进展

    (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四项活动”。2008年底全区所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安全生产基础达标工作。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开展危化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全区要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有1家达到省级标准。大力推进创建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活动, 80%的街(办事处、园区)达到优秀标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安全进社区、进村(队)、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的效果。

    (二)大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救援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和协调配合,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做到科学施救。完善预案体系,加强衔接,搞好培训和演练。全区每年要组织一次综合演练;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加强区、街(办事处、园区)两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地方和企业,2008年都必须全部制定预案,并进行一次综合和专项演练,更好地发挥其区域性的应急救援作用。

    (三)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应对经济市场化和所有制结构新变化及非公有制企业事故多发的新形势,强化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安全监管。要依托区级力量,完善街(办事处、园区)安管机构建设,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部门要用更多的时间、更大的力量、更硬的措施来监督、支持、服务企业,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有效途径,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管理“五无”问题。

    (四)大力推进“科技兴安”。一是大力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或聘请有相关执业资质的专家服务,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囊、创新和引领作用。引导和督促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安全管理,改造技术装备,提高本质安全。特别是在危化品企业推广快速堵漏和消防灭火新技术,提高应对事故的技术水平;在大型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GPS和尾部防撞装置,完善车辆、驾驶员和事故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联网、部门联动、重大危险源联控,逐步达到安全监管信息化、现代化、规范化的标准。三是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和“安全科技进企业”活动。

    七、以加强监督和指导为着力点,在企业落实三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上有新突破

    (一)督促企业落实提取安全费用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督促从事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照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政策。今年将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开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工作。各街(办事处、园区)和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广泛宣传,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力争80%以上高危行业的企业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督促企业落实伤亡事故经济赔偿有关政策。认真执行《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督促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足额交纳保险费;积极协调,争取从收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中提取一定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奖励。积极探索商业性保险机构服务安全生产的办法,抓好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性保险。

    八、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在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

    (一)加强机构建设。区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发挥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的作用,推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安全管理任务重的街(办事处、园区)要成立安全监管站,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他街(办事处、园区)必须做到:有一个部门负责安全、有两名专职干部承担具体任务、有专项安全经费。各街(办事处、园区)要做好社区和大队(村)安全协管员的聘用和履职管理工作,加强引导和管理,发挥其作用。

    (二)加强业务建设。通过加强学习,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专家型的监管队伍;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效能投诉受理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内部操作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加强作风建设。倡导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作风,力争做到 “四满意”。一是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企业满意;二是督查督办与协调服务相结合,部门满意;三是争取领导与当好参谋相结合,政府满意;四是爱岗敬业与关心保护相结合,干部满意。

    (四)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住违规违纪易发环节,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许可、审批以及中介机构监管的各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严禁索要钱物、严禁向监管对象推销产品;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维护队伍的良好形象,力争做到全区安监系统工作负责无投诉、依法行政无败诉、清正廉洁无起诉,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东西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

    东西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8年 3 月 10 日印发

    共印180份



    200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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