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办[2008]9号
东西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综合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园区)、区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暨百日督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西湖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东政办〔2008〕6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6月10日始,在全区开展为期两周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综合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我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各街(办事处、园区)、区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督查重点
1、各街(办事处、园区)、区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2、分解和落实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及落实各街(办事处、园区)、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3、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隐患治理年”以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品的管理、防爆炸、防泄露、防火灾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4、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情况;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5、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准入,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情况;
6、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街(办事处、园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制度等情况。
7、开展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专项整治情况;
8、建立防范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9、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10、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上报、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四项活动”开展基本情况,尤其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达标活动开展情况。(应完成数、实完成数)
12、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准备及活动情况。
三、督查组组成
区安委会将于6月10日始,组织以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建设局、区交通大队、区消防大队、区质监分局牵头的2个综合督查组,在全区11个街道办事处、9个园区、1个大市场和15个区直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区安监局王强副局长
副组长:钱拥军
组 员:建设局 交通大队消防大队 质监分局 张金花
督查部门:区各街(办事处、园区)、农贸大市场
第二组:
组 长:区安监局魏幼芳副局长
副组长: 区纪委执法室主任朱建全 区总工会副主席李荣华
成 员:代七九 李国东
督查部门:建设局、人防办、交通局、水务局、城管局、交通大队、卫生局、经贸委、农业局、旅游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局、教育局、文体局
督查时间及单位详见附表
四、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街(办事处、园区)、区有关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台帐资料。
2、深入实际,重点督查。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通过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安全工作实情。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4、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街(办事处、园区)、区有关部门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要向安委会办公室反馈督查意见。
5、回头看,跟踪督办。对本次督查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请街(办事处、园区)、区有关部门研究整改措施,迅速抓好整改。对整改进度及效果,6月份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7月份要对整改结果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督查组要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组长负责制。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引导督促街(办事处、园区)和区有关部门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
2、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明确督查组成员的分工,细化督查内容。
3、加强联系,反馈信息。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掌握典型经验和做法,总结带倾向性的问题。督查组要指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员,定期向区安办反馈工作动态和简报,推动“隐患治理年”的不断深入。
4、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百日督查行动中,各受查单位要认真全面总结本单位的工作,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督查组要总结被督查各街(办事处、园区)和区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反馈督查情况。6月底前,要将督查工作总结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综合督查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安办。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
东西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
共印80份